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有关规定,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、财政厅、国税局、地税局评审,我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并获得认定证书。
我公司成功获得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,离不开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客户群体的支持与认可。高新技术企业在带来税收优惠、相关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同时,对我公司在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金华源将始终秉承“创新、高效、优质”的服务理念,本着专注、专业的态度,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、规划水资源论证、水平衡测试等领域深耕细作,不断提升自我,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!
2017,扬帆起航,金华源期待与您精诚合作,携手并进,共创美好明天!